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公民政府部門
發布公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違背法建筑材料的總停產確認書》,現因進行《中國民族群眾中國各族人民共民事案件上訴上訴法》明文指定的其余原則就沒有辦法送到,根據《中國民族群眾中國各族人民共民事案件上訴上訴法》第八第十條的明文指定,向你發布公告送到《責成責令改正拆除方案選擇書》、《附違反法建筑材料的不了產查證書》,自行出本公司公告至今日起起,過程四十日,即等同于下發。
附注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反法工程的拉不固定資產認準書》
二〇二幾年十二月一周